【反修例】方仲賢買鐳射筆被捕遭警叉頸 涂謹申質疑警方做法違法濫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07 12:59

最後更新: 2019/08/07 14:02

分享:

分享:

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在深水埗購買觀星筆後被捕,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警方做法是違法與濫權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昨日(8月6日)在深水埗購買鐳射筆被3名便衣探員截查,指在他身上搜出10支「鐳射槍」,以涉縑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。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警方做法是違法與濫權,令「人人自危」;浸大學生會則批評警方作出無理拘捕及濫用私刑,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。

身兼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另一電台節目中指,一個人是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,要考慮有關人士的意圖,若未能證明其意圖便進行拘捕,他質疑警方做法是違法與濫權,反問警方是否「未卜先知」。他解釋,如有關人士在衝突期間,以有關物品定點指向某人眼睛一段時間,便可構成證據。

涂謹申又認為,警方指在方仲賢身上發現10支18厘米長「鐳射槍」,反問一個人如何同時使用10支,即使警方有少許懷疑,都未必構成可作拘捕的足夠懷疑,警方這樣做會「人人自危」。

涂稱,7月21日當晚,警方並無拘捕元朗一條村內戴口罩及拿著木棍的白衣人士,質疑警方執法「雙重標準」。

浸大學生會內務秘書方嘉誠出席另一個電台節目時指,方仲賢在購買鐳射筆後,便遭便衣警員尾隨,並拍他的肩膀,方仲賢感到驚慌想離開,但期間有警員向他叉頸。方嘉誠指當時方仲賢並無襲擊警員,批評警員是濫用私刑。

他說,方仲賢仍然在明愛醫院留醫,精神比較憔粹,又認為,購買鐳射筆並非違法,質疑其他物品亦會被警方指是攻擊性武器,相信拘捕行動與反修例事件有關,譴責警方製造白色恐怖,進行無理拘捕。

此外,浸大教師及大專學界今日(7日)下午將分別召開記者會,譴責警方無理拘捕。